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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CJ / TextReport China

日本的能源管理师制度
2007年8月24日
关井 清隆

目录

1. 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能法中规定的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A) 能源管理者(B) 能源管理员

被指定为能源控制的工厂数量
(截至2007年3月31日)
区  分
工厂数目
第1类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7,457
第2类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6,094
合 计 13,551

第一类能源管理指定工厂的义务
    1. 根据判断标准实施合理的能源管理
    2. 选任能源管理者(具备能源管理师的资格)
    3. 每年定期提交报告书
    4. 编写中长期计划

水泥行业的节能工作
在第一类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必须配备的能源管理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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