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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CJ / TextReport China

第二类能源控制指定工厂的义务

  1. 根据判断标准,努力合理使用能源。
  2. 应选任能源管理员。
  3. 被选为能源管理员的人员应定期受训。
  4. 应每年定期提交报告书。

第二类能源控制指定工厂 选任能源管理员的条件


能源管理者(A)和能源管理员(B)的区别

依据节能法
  1. 管理下述业务
    • 维护消费能源的设备
    • 改进和监视使用能源的方法
    • 指挥和监督其他与节能有关的所有业务
  2. 业主必须尊重能源管理者等的意见
  3. 指定工厂的员工必须遵循能源管理者等的指示

各个产业雇用能源管理师的情况[ ECCJ 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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