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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经济产业省(METI)与 节能中心(ECCJ)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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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的法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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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合理使用能源的法律的体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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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合理使用能源的法律的体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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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厂·事业场的判断基准(摘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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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燃料燃烧的管理 ① 对于燃料燃烧的管理,要根据燃烧燃料的设备(以下简称‘燃烧设备’)以及所使用的燃料的种类,设定空气比的管理标准来实施。 ② ①的管理标准要以附件第1(A)中记载的空气比值为基准,设定时要尽量降低空气比。 ③ 在使用多台燃烧设备时,要设定出提高燃烧设备全体的热效率(在所投入的热量中为了提高对象物的附加值而使用的热量的比例。以下雷同)的管理标准,并对各台燃烧设备的燃烧负荷进行调整。 ④ 在燃烧燃料时,根据燃料的性状为了提高燃烧效率要适当地对燃料的粒度、水分、粘度进行调整。 | 
| 工厂  事业场的判断基准(摘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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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每台燃烧设备要掌握燃料的供应量、燃烧排气的温度、排气中残存的氧气量等燃料的燃烧状态,以及对有必要改善的事项进行测量以及设定对有关记录的管理标准,并基于此对这些事项定期进行测量和对其结果进行记录。 (3) 燃烧设备的保养以及检查 对于燃烧设备,要设定有关保养以及检查的管理标准,并基于此进行定期的保养以及检查,以维持良好的状态。 (4) 新设燃烧设备时的措施 ① 新设燃烧设备时,燃烧炉等燃烧机器要适合于燃烧设备以及燃料的种类,并且要按照负荷以及燃烧状态的变动能够调整燃料的供应量以及空气比。 ② 新设燃烧设备时,通风装置应能够调整通风量以及燃烧室内的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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