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EC Home | Training Index | Index | Top | Previous | Next

ECCJ / Text China

2.有关工厂·事业场的限制手段
(1)限制手段的概要(其1)
  • 面向全体事业者的措施
    • 面向全体事业者,按照必要进行指导·建议
      • 指导·建议(节能法第6条)由于能够准确地实施节能,因此考虑对事业者的判断基准后可以进行指导·建议。(主管大臣)
  • 依据能源管理的指定工厂制度的措施
    • 指定*能源消费多的工厂,让其承担申报义务实施指示·劝告等措施
      *(3000kl/年以上的为第1种,1500kl/年以上的为第2种)
      • 能源管理指定工厂的指定等事项(节能法第7~18条)
        • 能源使用量的申报(工厂设置者)和指定工厂的指定(主管大臣)
        • 能源管理者·管理员的选任和申报(第1种·第2种指定工厂)
        • 定期报告书的提出(第1种·第2种指定工场)
        • 中长期计划的提出(第1种指定工场)
      • 合理化计划的制定指示·公布·命令(节能法第16条)
        • 第1种指定工厂的节能状况和判断基准明显地不充分时,指示制定合理化计划。不听从指示时可以进行公布·命令。(主管大臣)
      • 劝告(法律第19条)
        • 第2种指定工厂的节能状况与判断基准明显地不充分时,劝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主管大臣)

(1)限制手段的概要(其2)
  • 收取报告、进入检查(节能法第87条)
    • 在实施关于工厂的措施时,按照必要实施收取报告及进入检查
      (经济产业大臣或主管大臣)
  • 罚规(节能法第95、96、99条)
    • 违反有关工厂的措施时,将适用罚规。
      • 例1 违反选任义务的能源管理者将被罚款100万日元以下
      • 例2 违反能源使用量的申报义务的将被罚款50万日元以下

(2)能源使用量的申报与指定  
(节能法第7条、17条)
  • 工厂设置者的义务
    • 根据一年的能源使用量(原油换算)向经济产业 大臣提出申报(第2年度4月末为止)
      • 年使用量为3000kl以上 →以第1种格式提出申报
      • 年使用量为1500kl以上 →以第2种格式提出申报
  • 由经济产业大臣指定
    • 斟酌申报内容后,由经济产业大臣指定工厂
      • 年使用量为3000kl以上 →第1种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 年使用量为1500kl以上 →第2种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3)能源管理指定工厂数目
区 分
工厂数目 (截止2006年8月末)
第1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约7,400
第2种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约5,900
合 计
约13,300

(4)能源管理者·管理员的选任与申报
(节能法第8条、18条)
  • 选任义务
    • 工厂设置者在指定后6个月以内选任管理者·管理员
      • 第1种指定工场的情况
        • 制造业等5种行业(制造业、矿业、供电业、供气业、供热业)
          • 从能源管理士*中选任能源管理者
            *通过国家考试等拥有能源管理士资格的人
          • 按照能源使用量选任1~4人
        • 事业场(制造业等5种行业以外的行业)
          • 从接受过培训的人**(或能源管理士)当中选任能源管理员
            **经过指定培训机关的结业的人
          **经过指定培训机关的结业的人
    • 第2种指定工场的情况 用上述的第1种·事业场同样的方法选任能源管理员
  • 申报义务
    • 工厂设置者啉任·解任能源管理者·管理员时,在次年6月末为止向经济产业大臣提出申报

(5)能源管理者的选任数目
  • 制造业等5种行业的第1种指定工场,要根据行业及能源使用量选任以下人数的能源管理者(执行命令第3条)
  • 焦炭制造业、供电业、供气业或供热业的情况
    • 10万kl以下 :1名
    • 10万kl以上 :2名
  • 上述以外的制造业的情况
    • 2万kl以下 :1名
    • 2万kl以上5万kl以下 :2名
    • 5万kl以上10万kl以下 :3名
    • 10万kl以上 :4名

(6)定期报告书的提出
目的:促使事业者亲自掌握能源使用状况和进行整理分析,并使国家能够进行恰当的指示。
  • 第1种·第2种指定工场的设置者要把毎年度、能源使用状况等报告给主管大臣(能源法第15条、18条)
  • 报告期限为毎年度6月末(报告前一年度的状况)
  • 主要报告事项(执行规则第18条)
    • 按能源种类的使用量
    • 能源消费设备及节能相关设备的新设、改造等的状况
    • 判断基准的遵守状况
    • 生产数量等能源使用效率(消费原单位)
    • 由能源引起的二氧化碳排出量
  • 报告书填写例(添加)

2/5
Next
AEEC Home | Training Index | Index | Top | Previous | Next
Copyright(C) ECCJ 1996-2019